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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于乌鲁木齐此次小爆发的疫情,对于零号感染者有惩罚性措施吗?

2024-05-24 10:13:57 编辑:join 浏览量:536

类似于乌鲁木齐此次小爆发的疫情,对于零号感染者有惩罚性措施吗?

没有人愿意被感染,相信如果不是有症状出现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被感染,如果真要查也该查被感染者是如何进入的,我个人认为只要不是偷渡进来,那就只能是防范工作不够细致,还有待加强。

这个问题要看无意识还是有意识的,如果能证明自己是无意识,我觉得是不会被惩罚的。毕竟谁也不想把自己至于危险境地,这个可是要命的事情。如果是主观故意的行为,那一定会严厉惩罚的。郑州疫情防控期间,就出现了一例有意识行为的感染者,后来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处。前有车后有辙,同时还有法律可依,如果能够证明零号感染者,是明知的行为,无论是法律和道德都不会放过他(她)。因为一个人,毁了一座城。

类似于乌鲁木齐此次小规模的疫情,对于零号病人有惩罚性的措施吗?

这个问题答案应该非常明确,对于病人我们没有惩罚规定,不管是零号还是一号。

除非病人有意隐瞒,才会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惩罚,我们不会冤枉一个无辜者,也不会放过一个刻意的传播者。

乌鲁木齐的疫情现在已经开始出现下降的趋势,新增确诊病例昨天是9例,虽然比前一天多1例,但是整体上已经下降到个位数,目前累计确诊的病例是64例。

但是零号病人仍然没有找到,所以也无从说起进行惩罚,很有可能的是,这个传染源和零号病人可能永远也无法找到了。

这次乌鲁木齐疫情,在我们严防严控,全市免费核酸检测,还有全国各地紧急支援的情况下,张文宏判断3到4周疫情能够结束,这是我们不用担心的。而秋后算账也不是我们的做法,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将疫情控制住,早日还乌鲁木齐市民一个平静的生活。

如果零号病人是境外输入或者是有意向中国境内散播疫情的话,我们也一定会以妨碍国家安全罪或者是以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对责任者进行法律的惩罚。

所谓零号感染者,也就是说最早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人,是很难确定的。

那么对于一个地区,比如新疆乌鲁木齐来说,也是很难确定或者说找到这个零号感染者的。就算是真的可以确定哪一个是零号,如果这个人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行程和密切接触的人。那么,他就没有责任。也不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因为得病不是自己能够做主的事情,尤其是这种传染性比较高的新型病毒,就更加防不胜防。如果一个人做好了防疫的措施,有防护的意识,还是被感染了新冠肺炎,那他也就是受害者。所以,不仅不应该被惩罚,还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帮助。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会被处罚甚至是拘留呢?

1、第一严重的就是隐瞒自己的行程,这种情况就造成我们卫生防疫部门的疑惑。因为如果能够及时确定最早的病例去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就可以第一时间确定病毒发作的环境,可能被感染的人。这次北京新发地疫情,第一例确诊的“西城大爷”就是一个好榜样。他说出来自己去过新发地购物,从而让防疫部门的人第一时间找到新发地海鲜大厅里的新冠病毒,及时的把市场封闭管理。而且,他说出来他接触过的所有人。也很快确定了要查找密切接触者的方向。如果我们相反,隐瞒行程和接触的人,就会使得病毒在不知道的环境下快速蔓延,导致更多的人感染,这是非常危险的,也是要受到惩罚的。

2、第二是破坏隔离设施,违反隔离规定,不按照社区的指导进行隔离。在北京的此次疫情当中,就出现过这类情况,在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社区给装了隔离用的门磁装置,根本就不管,破坏了照样外出。而且,就在自己检测完核酸还不知道结果的情况下。您想如果在这个时候,因为您一个人的外出,传染了很多无辜的人,而且是在对您进行隔离的时候,那也就是明知故犯,肯定是要进行处罚的。

3、第三是明知道自己去过高风险地区,不去社区进行核酸检测,还要出去聚会的。这种人也是自以为是的人。他就认为自己身体强壮,就算是去过新发地等高风险地区,也不会被传染。最可气的是,有咳嗽等症状了,自己服药,退烧,还去参加朋友的聚餐。这不光是不懂事儿,这就已经触犯了法律。明显的扰乱社会治安。因为这种情况会造成多人感染,群体性聚集事件。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总之,新疆此次发生疫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遵守规定,不按照防疫措施办。

正是因为我们国家的总体疫情得到了控制,才要防止境外的输入。可境外输入并不是不让外国人进这么简单。还有很多病毒可以附着在东西上面,流入我们国家的境内。有很多例子已经证明,比如三文鱼的包装,海白虾的冰块。等等等等。这也就是说,境外输入病例的防范应该是全面的。

作为我们发生疫情的地区,只要是团结一致,就可以战胜病毒。这已经在武汉,北京都有过经验了。所以,乌鲁木齐不用怕,只要按照北京的经验,及时的管理有可能传染的环境,及时的管控流动的人,及时的进行核酸检测。就会及时清零。新疆加油!

对于这个问题,要从主观上和客观上进行分析。

比如这次乌鲁木齐疫情,目前零号感染者尚不明确,仅就第一个发现的确诊病例来说,该女士是中泉广场的一名营业员,自己感到身体有疑似症状主动去医院检测,然后检测出了阳性,这为我们发现疫情、控制疫情争取了宝贵时间。

一般首个病例发现者很容易找到,但零号感染者是很难确定的,这需要通过基因工程和流行病学调查进行溯源,包括武汉的零号感染者是谁也尚不明确,有时候零号感染者过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感染,因此,病毒溯源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困难。

零号感染者对弄清病毒传播路径很重要,对于客观上无恶意的,应该保护起来弄清病毒传播路径然后有重点地进行管控。但对于主观上恶意的零号传染者应该根据各国或各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因为这危害了公共安全。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还小规模的爆发,二三月份全疆多少?这才几天多少?全国医疗队都援疆了?还小吗?

零号病人究竟在哪儿,目前根本就不知道,又如何处罚呢?即便找到了,她(他)自己可能都不知道,如何处罚?

武汉的零号病人、北京的零号病人,过去了那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乌鲁木齐的零号病人,一时半会也不会找到。

即便找到了,只要没有违反规定,正常隔离防疫,又如何对她(他)进行处罚?除非有一种情况,违反防疫规定,隐瞒相关情况,才有可能要追责,但目前的信息来看,还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病毒究竟来自哪儿?这个有关专家还在调查,但这个最后有没有结果?不好说,武汉没有结果、北京也没有结果,或许。多年后,会有,这个是一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期待专家尽快调查出结果,找到病毒来源,特别是0号病人,如此,才能避免二次爆发。

目前还没有明确,等待研究,假使有人故意传播,肯定要追究法律责任,如无意之中感染使得传播,应及早控制,使得缩小面积,直至无病例为止。

类似于乌鲁木齐此次小爆发的疫情,对于零号感染者有惩罚措施吗,我觉得不会有任何惩罚措施,原因很简单,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要惩罚零号感染者,再者零号感染者也并非有意而为之,他们也不希望自己感染啊。

新疆这次疫情虽然不严重,但是它来的很猛烈很突然,所以有点让人猝不及防,而目前仍然没有找到疫情的源头,这几日的新增情况是这样的:

15日,发现1名感染者、3名无症状感染者;16日,新增5名感染者、8名无症状感染者;17日,新增11名感染者、12名无症状感染者;18日,新增13名感染者、18名无症状感染者;19日,新增9名感染者,6名无症状感染者者;20日,新增17名感染人数,9名无症状感染者。

从数字看来这次疫情就比较麻烦,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国家都是不会惩罚零号感染者的,因为他现在本身就很自责,很想不来,自己也被感染了,自身压力就很大,所以我个人认为是不会惩罚零号感染者的!

根据以往经验,零号病人发现的概率接近他的号码!现在最重要的是切断传播途径,找出病毒进入可能的通道,全市人民都自觉的在家里配合政府号召,相信不会太久一个健康的乌鲁木齐就会出现。

标签:零号,感染者,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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