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情况,站在公平的角度去想,其实学校有学校的道理,这样可以很好的知道家长们以前的状况,然后给予孩子们更好的注意度,虽然说是一个好事,但是呢他们还是欠缺考虑,但是这个新规定能不能实现还是需要时间的考证。 想要公平的分析这个问题,就需要分别从学校的角度来讲以及从家长的角度来讲: 从学校角度来讲,孩子入学的时候需要出示家长以前的无犯罪证明,好处就是这样可以保持孩子们是在正常情况下成长的,以后在学校也可以很好的教育,而学校也可以保证以后教育的方式或者沟通可以让家长们更好的接受。坏处就是,如果说家长以前有犯罪记录,那么孩子入学之后,这些记录肯定会影响到孩子的,虽然说学校会保证这些信息保密,但是至今
学校要求学生出示父母无犯罪证明,这是一个事件的简要概括,看详细报道,还会得到外来务工人员,打工子弟入学,教育公平等敏感信息。至于说到如何看待,看完整个事件的经由,至少是莫名其妙的。首先要澄清一点,无罪证明是可以根据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园地却要求在读的学生出示家长的无罪证明,这无疑会起到误导的反作用,希望学校给出一个解释,不知道什么样的原因可以让一个保护孩子、教导孩子的地方存在这样有争议的规定。 对为人父母者,存于世上已经艰难,让孩子受到应有的教育是他们的责任义务,更是一片拳拳爱子之心,作为文中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父母要交出这样一份匪夷所思的证明,个人的尊严要怎
学校就因为孩子父母不是本地人,就要这样欺负人。我就想知道,学生上学跟父母的身份有什么关系?有罪行又如何,剥夺孩子学习机会?假如有罪行,那么也应该是孩子父母的原因和关系,同她们的孩子有关联吗?就因为这样,就可以剥夺她们孩子上学,取得学习教育的机会?未免有些太过残忍,孩子又有什么错;犯罪的行为不是“她”做的,却偏偏要去为父母承担责任。那么,她一个人的人生该如何,不上学进行教育了,心里想着自己:“活该摊上有那样做错事情,犯过法的父母;活该不能去学校上学,自己一个人玩儿,被同学和朋友孤立。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何其残忍。若是没有任何罪行,却要证明自己没有罪行?没有事情要证明,何其困难,何其可笑~ 她的父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2)公民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 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予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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